溪村水泵房及给水工程

溪村水泵房及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仕港镇深溪村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深溪村水泵房及给水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仕港镇深溪村内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1604467

项目规模:本工程由1#2#水泵房及室外给水系统组成。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深溪村水泵房及给水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已列入“集士港镇(2016-2017年度)2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市政项目)”的施工单位:宁波华康陆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古月锦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淮恒水利景观有限公司、 宁波绿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腾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万腾建设有限公司、宁波盛振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廉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明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新和园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花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在系统中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执行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书、施工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1031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仕港镇深溪村经济合作社 ;

地址:集士港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504

邮编:315010

电话:0574-2783157813566059577

传真:0574-27902515

联系人:季双喜

交易站联系人:潘先生 杨小姐    电话:87437616   880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