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云龙镇冠英村厂房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冠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冠英村厂房改建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冠英村。
项目规模:原有厂房拆除,新建1#厂房、2#厂房(含建筑、电气、给排水)。
结构层数:一层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1756172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1#厂房和2#厂房土建、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施工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2月版示范文本)]。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81240101302137092;
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8日13时30分;地点: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云龙镇人民政府内最东边4号楼40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冠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张连科 任倩
电话:0574-27831578 1348642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