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7]18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
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村内道路挖除后重新浇筑,雨、污水管道铺设,化粪池、检查井、雨水口、清扫口等建造、一体式提升泵站安装等。其中污水部分DN160PE实壁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2015.09万元
工程造价:13792831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7月版示范文本)]。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39407001040005073
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胡静波,联系电话:0574-8845425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暂行办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东城国际796号5楼504室
联系人:张连科 季双喜
传真:0574-27902515
电话:0574-27831578 1348642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