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段)Ⅲ标

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段)Ⅲ标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N33020500000036310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段)Ⅲ标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4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慈城镇

建设规模:慈江左右岸:夹田大桥~铁路桥,慈江中心桩号K6+100~K9+350左岸、K6+100~K9+200右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6.1km,堤防护脚加固0.1km,新(改)建泵闸5座,防洪加高闸站1

总投资(元):467150700

招标控制价 (元):64324826

计 划 工 期:20个月且2018年主汛期前达到下部通水要求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段)Ⅲ标(不含闸泵自控系统、不含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质 量 要 求: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并要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自201471至今(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3.6.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7年9月份、2017年10月份、2017年11月份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6.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6.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 “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 上公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站公示栏查询结果为准)

3.6.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自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8-01-10 09:00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032018-01-24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 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800000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81873161849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1-24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须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3、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126 9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4-8759277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

联 系 人:季双喜

电  话: 13566059577

 

传  真: 0574-279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