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站(江北慈城段)自控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4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控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波市慈城镇。
建设规模:新建Ⅰ标2座闸站(分别为东大河闸站,万亩排灌泵站)、Ⅱ标3座闸站(分别为太平桥闸、夹田桥闸、官山闸)、Ⅲ标4座闸站(分别为封河闸站、东湖泵站、湖塘河闸站以及白米湾闸站),已建黄洁浦闸、城西排涝闸站、城南排涝闸站、黄山排涝闸站、安定排涝闸站、堵江沿闸、缪家排涝闸站、袁家畈闸、袁家畈排涝闸站、三板桥闸,分控中心建设。
总投资(元):467150700。
招标控制价 (元):16859132。
计 划 工 期:总工期20个月,满足项目整体进度要求,同土建同步验收。
招 标 范 围: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堤防整治及沿线闸泵(江北慈城段)自控系统(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 量 要 求: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1企业
3.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壹级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其他要求
3.3.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站公示栏查询结果为准)。
3.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开标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员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4-03 到2018-04-20 16:00(以购买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4-09 10:00。
5.1 金额:人民币300000元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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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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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3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55870738553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4-20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4-25 09:30,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波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4-8759277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
联 系 人:曹凯磊、季双喜
电 话:15267875524、0574-27831578
传 真: 0574-279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