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吴镇北村村1号新村建设地块项目项目管理(含监理)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4]3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含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4052 m2,总建筑面积约26763m2,其中住宅23826m2,物业、社区等配套用房1365 m2,车棚层1572 m2。
总投资:100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000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使用、全部完整符合要求的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归档及土地、房产等权属证书办理完成之日止;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含监理),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指施工总承包招标)、合同管理、造价咨询【指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现场管理等服务;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或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须列入《鄞州区2016年6月-2018年6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竞争性选择入围名单》。
3.1.2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审核通过,且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无不良行为记录。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
3.2.5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2.6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允许同一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3.3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指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
——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3.6.3 条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 《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1日9时30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新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室;
联系人:王腾、季双喜;
联系电话(传真):0574-27902515、13276722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