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人民路道路提升工程(一期)(首南界-小庄西路)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北路内
项目规模:本工程包括原沥青路面铣刨后进行修复、人行道基层挖除后进行修复、新建人行道平石、道路标线修复、现状雨水口及检查井接高等。车行道道路面积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1947023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鄞州区姜山镇人民路道路提升工程(一期)(首南界-小庄西路)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预算书)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其他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预算书、《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7月示范文本)]。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39407001040005073
到账截止时间: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0574-88459526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任工 张工
电话:0574-27831578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预算书、《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7月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