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下)蛟川街道工业园区外围管网设施提升(五丰后施片区外围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川街道工业园区外围管网设施提升(五丰后施片区外围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镇发改[2018]1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按镇政办发[2017]104号文件、镇政发[2018]8号文件执行。本项目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办事处五丰后施片区。

建设规模:铺设污水管道长约1.5千米,污水泵站2座,配套砖砌检查井、消力井、排气阀井、流量计井等。

招标控制价4226213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污水管道铺设,污水泵站2座,配套砖砌检查井、消力井、排气阀井、流量计井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是镇海区(20172019)年度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市政专业工程资格入围的施工单位, 且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资格并于开标时提交由投标人缴纳开标之日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183月、4月、5月),且无在建项目并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6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在预中标公示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招标人(代理机构)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经招标代理人依据甬资交管办(20177号文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条款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625日至20186281600分(以下载时间为准)登录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h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共6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的发票每年统一开取)。
    4.3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补充文件。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zhztb.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镇海启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6291050田老师)。
    4.6 
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金额:人民币 捌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

52010122000538071000803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保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若查询不到,请联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骆驼营业网点,联系人:夏晓燕,联系电话:0574-86276787,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东邑北路666号。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7316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 条款(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6276431(宁波银行镇海支行);0574-86263086(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6291100分。

6.2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6291700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7414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冯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

    编:315040                             

联 系 人:金星星、汪薇                       

    话:0574-2783157815867518929         

    真:0574-27831555                      

8.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74-86293730

9.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0574-8629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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