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澄浪桥至应家弄公路加密工程

 五乡镇澄浪桥至应家弄公路加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乡镇澄浪桥至应家弄公路加密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鄞州区交通局鄞交工【20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区、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仁久村

建设规模:路线自西往东:K0+000~K0+098/K0+220~K0+528段及K0+625~K0+494.07段现状老路为水泥砼路面,其余路段均为农田,工程全长0.694Km,含有一处桥梁,并在终点处修建停车场。

工程预算造价:2838939

招标范围:《五乡镇澄浪桥至应家弄公路加密工程(四级公路)》施工图中道路、桥梁涵洞及交通设施等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2对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7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3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8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文件《鄞交工[2018]14号》规定,在鄞州区2017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动态管理年度评定为差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51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511日以来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罚没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是)

3.10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五乡支行

银行账号:81170101302005253

联系人:曹会计,联系电话:0574-55006319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724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且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2514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

    人:王效东 曹凯磊

          话:0574-27831578 1520584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