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DN1600原水管迁改工程一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起点为长山江路北侧,沿道路北侧绿化带用地向西敷设至双桥江东侧,再沿双桥江东侧绿化用地敷设至终点。
项目规模:DN1600原水管。现状路径约685米,迁改路径约820米。
项目总投资:1366.5091万元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980万元。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初步(含设计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初步(含设计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资格要求:给排水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 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 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 “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 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 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81240101302137092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4-2783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