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鄞州区招投标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就鄞州区邱隘镇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2019年度)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除外】
一、项目编号:DXZB-2018-150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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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内容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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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建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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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装修项目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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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政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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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利项目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房建、市政、装修项目投标人
3.1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如有信用等级的,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3.2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水利项目投标人
4.1投标人必须经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1号文件)规定。
4.2投标人必须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8、投标人总公司或注册分支机构的注册地必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下载)售价:每个标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原封退还。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若企业注册分支机构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需提供)、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等投标文件中涉及评审内容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资料,原件随带备查【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需提供)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每个标项人民币叁万元。
收 款 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邱隘支行
银行账号:81160101302148876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10时00分前缴纳(以汇款到账为准)。
注:1、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按每个标项单独缴纳,例如某投标单位参加房建项目、装修项目两个标项投标,需分开两次单独缴纳叁万元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不能一次性单笔缴纳两个标项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此类推;否则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招标人可否决其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DXZB-2018-150)及标项名称(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水利项目之一),未注明项目编号及标项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招标人可否决其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和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九、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 系 人:金工 任工
电 话:0574-27831578 15867518929
温馨提示:开标当天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停车位不对外开放,各投标人请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到附近停车场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