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新城启动区银滩路等八条市政道路工程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投[2018]280号,招标人为 宁波杭州湾新区泽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
项目规模: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新城启动区银滩路等八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总投资:33731.71 万元,其中银滩路总投资1738.05 万元,城市支路,全长约262.29 米,道路宽16 米;兴学路总投资9332.46 万元,城市次干路,全长约988.77 米,道路宽26 米,桥梁1 座;连海路总投资2251 万元,城市次干路,全长约988.77 米,道路宽26 米,桥梁1 座;楠秀路总投资3612.4 万元,城市支路,全长约656.83 米,道路宽20 米;墨香路总投资5622.86 万元,城市支路,全长约1009.18 米,道路宽20 米;定潮路总投资7202.03万元,城市次干路,全长约939.01 米,道路宽26 米;归潮路总投资2224.97 万元,城市支路,全长约420.01 米,道路宽16 米;沃华路总投资1747.94 万元,城市支路,全长约264.59 米,道路宽16 米。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新城启动区银滩路等八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地质勘察、测量工作。
兴学路、定潮路:收到设计单位的勘察测量任务书后60天内完成正式成果(包括电子文档)。
其他六条市政道路:收到设计单位的勘察测量任务书后45天内完成正式成果(包括电子文档)。
5.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5.2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名,须本单位人员(注:提供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份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月 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6.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6.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月 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8277)。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并截止在2018年 月 日(含)前办理。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8.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室)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二)。
9.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其不得被评为D级(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勘察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9.4投标人及勘察负责人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9.5 2015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勘察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有关记录。
9.6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9.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9.8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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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泽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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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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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工 |
联系人:金星星、王效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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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58965353 |
电话:0574-27831578、15867518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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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0574-87686776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梅 工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