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晶辉路(新梅路-云杉路)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9)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房产监察大队),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房产监察大队),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西始新梅路,东至云杉路。
建 设 规 模:新建城市支路,全长约940米,横断面宽度约20米,跨65m宽渡驾桥江桥梁一座,按规划要求埋设地下专业配套管线。
项目总投资 :约10229万元。
设 计 概 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5100万元。
服 务 期 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20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施工图设计。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④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④或③④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须提供2019年3月、4月、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专业市政类;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其他:①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②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相关信息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房产监察大队)
联 系 人:苏蓝
电 话:0574-8790648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 系 人:范丁辉、黄银耀
电 话: 0574-27831578、13857404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