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新源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167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源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2019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新天地小区东西区

项目规模:包括新建雨污水管网及檐沟找坡等                            

招标控制价:267779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源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

标段划分:数量:1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预选承包商的市政项目入围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登记信息的,须满足:

1)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若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 号”文)。

3.3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3.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 《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 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将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将“CA 锁”装于档案袋中(注明单位名称及锁“CA”装于档案袋中(注明单位名称及 CA 锁密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 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71213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504

联系人:金星星 任倩

电话:0574-27831578 1586751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