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丰阳光小区基础设施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ZB-2019-89
1.招标条件
金丰阳光小区基础设施微改造工程已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居民、街道、区财政共同出资。项目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蛟川街道金丰阳光小区
建设规模:/
交易控制价:暂按人民币95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交易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监控系统改造、小区道路维修、增设停车位、123栋单元楼道重新粉刷、单元门维修等,具体以招标人的施工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是镇海区(2017—2019)年度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市政专业工程资格入围的施工单位;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其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或镇海区内审核通过;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于开标时提交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4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开标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依据甬资交管办(2017)7号文,在发布预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注册:有意向的报名单位需先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xzfw.gov.cn/)或者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henhai.bidding.gov.cn/)进行注册。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16时00分止(超出该时间下载交易文件视为报名无效)。
4.3交易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henhai.bidding.gov.cn/),在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段自行下载交易文件,未下载交易文件者视为报名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4.4交易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于招标代理人账户并简要注明项目名称,未缴或者过期缴纳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为便于投标人尽早取得发票建议尽量提前缴纳该费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发送完整的开票信息给交易代理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月28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蛟川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金锚楼三楼圆厅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业主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念
交易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金星星、范丁辉
电话:15867518929、0574-27831578
传真:0574-27902515
邮箱:247348021@qq.com
7.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电话:0574-86306831
8.综合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