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规划一路西延段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规划一路西延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潘火街道规划一路

项目规模:本工程西起现状罗家河东侧,东至现状沧海路,道路全长174m(不包含桥梁)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3103270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现状道路拆除、新建道路、雨污水管道、路灯、绿化、交通标志标线及科技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 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如有)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 号”文)。

3.3其他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5月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一楼东门大厅(鄞州区诚信路668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6102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 年5月7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74-88386020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曹凯磊 任倩

电话:0574-27831578 ,15267875524

9.备注:

9.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一楼东门大厅(鄞州区诚信路668号),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