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菊路(腊梅路-甬江大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菊路(腊梅路-甬江大道)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8〕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房产监察大队),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南起腊梅路,北至甬江大道。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全长约374m,标准横断面宽度16m。
项目总投资:约3731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24508090元。
计 划 工 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招 标 范 围:道路、桥梁、地道、排水、绿化、建筑、路灯、管线综合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3.6 其他
3.6.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层
联 系 人:柴工
电 话:0574-8791176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 系 人:范丁辉、黄银耀
电 话:0574-27831578、1386785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