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菊路(腊梅路-甬江大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菊路(腊梅路-甬江大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菊路(腊梅路-甬江大道)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甬高新经〔2018〕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房产监察大队),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南起腊梅路,北至甬江大道

   模:本项目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全长约374m,标准横断面宽度16m

项目总投资:3731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24508090

   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围:道路、桥梁、地道、排水、绿化、建筑、路灯、管线综合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

   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3.6 其他

3.6.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层

人:柴工

电  话:0574-8791176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人:范丁辉、黄银耀

电  话:0574-278315781386785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