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矛盾调解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B(2020)-029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矛盾调解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姜山镇政府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1662185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姜山镇矛盾调解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项目数量要求:具体按照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009001)
联系人:张琦
电话:0574-88093735
6.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5日 9时 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 系 人:肖工、范工
电 话:0574-27831578,18668299618
9.备注
9.1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及微信群形式,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 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