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房屋征迁服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房屋征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XZB-2020-04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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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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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房屋征迁服务项目 |
1项 |
35元/平方米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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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 3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具体见:http://ggzy.cixi.gov.cn/art/2018/8/27/art_5590_1519947.html。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八、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开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在疫情期间同时开启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失效)。
十、其他:所有投标供应商安排“甬行码(或当地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提醒事项: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十一、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
联系人:王主任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倩、王效东
联系电话:0574-27831578、18358281797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十三、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四、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五、特别提醒: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1193662042@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