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江岸路(规划20米路-望童北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范江岸路(规划20米路-望童北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江岸路(规划20米路-望童北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02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起规划路,至望童北路。

2.2建设规模:道路长约580 米,标准横断面宽36 米。本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和沿线绿化、照明、环卫、交通等附属工程。

2.3项目总投资:约1.03亿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1357854元。

2.5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咨询。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账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不含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通信、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等。

2.6标段划分:1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进度控制目标:                                                              

1)监理工期要求:同项目施工工期。

2)结算审核期要求: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2.10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1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条件或由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①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允许相互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承担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4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5.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由宁波网络(不见面)投标工具V7.6.1版本生成。

5.3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5.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

联 系 人:高艳园、丁静

电  话:0574-871178060574-874508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

联 系 人:王效东 任倩

    话:0574-2783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