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程 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福明净化水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福明净化水厂,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福明净化水厂,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福明净化水厂厂区内。
招标控制价:99141元。
计划工期:4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对福明净化水厂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程所有的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 资格;项目负责人1名。
3.4其他:
(1)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1.金额:人民币15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1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 17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6.3因疫情影响,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宁波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水务分平台,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收件人为虞洁,联系方式为19817872822。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缺页或破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邮件外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
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快递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的,快递将拒签并退回;2、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福明净化水厂
联系人: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