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通勤车采购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通勤车采购项目(重发)。
采购内容:宇通牌ZK6729D63客车1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付。
最高限价:300000元。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9:00至2023年12月0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00)。
4.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5时整。
4.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7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楼)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原水有限公司(http://www.nbrawwater.com/)、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nb-dxzj.cn/)网站上发布。
7.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山水库分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五楼512室
联 系 人:邵榆晶、孙春鑫
电 话:0574-27831578、15757450420